民航危险品检验检测联合工作组——业务指南2021年第1号
业务指南
2021年第1号
关于 COVID-19 防疫运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针对危险品航空运输中与抗击新冠疫情相关的两项内容,国际民航组织紧急批准修订2021-2022 版《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Doc9284),现已发布实施。
该修订由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专家组提出,主要针对新冠疫苗运输和机上配置酒精类消毒用品,目的是为疫苗运输和航空承运人在机上使用酒精类清洁和消毒用品提供便利。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于机上配置的酒精类洗手液和清洁产品
在《技术细则》第一部分第二章承运人的危险物品例外条款中新增一款:
2.2.1 本细则的规定不适用于如下情况:已分类为危险物品但按照有关适航要求、操作规定或承运人所属国家规定应遵守的特殊要求而装载于航空器内的物品或物质:
a) …;
b) …;
c) …;
d) 承运人携带的酒精类洗手液和清洁产品,在飞行期间或一系列飞行中用于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卫生;
二、关于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微生物的分类
在《技术细则》第二部分第九章关于第 9 类危险品的划定中增加如下描述:
三、关于含锂电池的疫苗货物数据跟踪和数据记录设备
在《技术细则》第三部分表3-1的两个包含在设备中的锂电池条目UN3481和UN3091增加特殊规定A220。含义如下:
A220 COVID-19疫苗包装件中装有含锂电池的数据记录器和/或货物跟踪装置的,不受包装说明967或970第II节(如适用)的标记和文件要求的限制。
特此通知。
声 明
后续将详细解读三处修订的缘由,敬请期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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